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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新聞

2021-09-22 老公戀上人妻 正宮偷裝GPS反挨告妨害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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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戀上人妻 正宮偷裝GPS反挨告妨害秘密 /  示意圖


彰化縣已婚江姓男子與卻屢傳外遇風流韻事,正宮為掌控其行蹤,去年4月間偷偷在江男車上加裝GPS衛星定位追蹤器;江男發現後憤怒提告,彰化地院法官近日審結,認定江妻犯《刑法》「妨害秘密罪」之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處拘役參拾日,可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40多歲的江男與妻子兩人結婚20年,育有1子1女,但2018年3月間開始分房睡,沒多久江妻竟發現丈夫手機中,有江男與劉姓女子親密合照,劉女比江男年長11歲,兩人對話竟互以老公、老婆,或寶貝相稱;當時江妻憤怒提告,獲判賠20萬元。

沒想到前年江男又與同公司的已婚的葉姓女作業員過從甚密,正宮去年3月間發現每逢周末丈夫就在外過夜,去年4月間偷偷在江男的汽車後保險桿下方之排氣管附近加裝GPS衛星定位追蹤器,暗自掌握江男行蹤。

葉姓小三最後甚至搬出夫家,在外租屋與江男同住,通姦除罪化後更幾乎公開出雙入對,宛如新婚夫妻,讓小三的丈夫氣得深夜找上門理論,還把躲在租屋處廁所裡的江男揪出來,2人在屋內扭打成一團。

去年4月19日晚間,正宮偕同女性友人出門找老公,最後發現江男與葉姓小三在中興新村暗處幽會;小三見正宮發現並找上2人,反而大言不慚,當場承認早就知道江男已婚,而且兩人也已經發生關係。

這段錄音最後成為小三丈夫提告的證據之一,法官判決江男與小三須連帶賠償小三丈夫46萬元,江男越想越不對,最後才赫然發現排氣管附近已經沒電的GPS追蹤器,反對妻子提告。彰化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江妻已觸犯刑法妨害秘密之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作如上處刑。

新聞來源:中時新聞網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204003617-260402?chdtv



老公外遇了,老婆在老公車上偷裝GPS追查他行蹤會觸法嗎?

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妨害秘密罪:「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在上述新聞案例中,老婆為了調查外遇老公的去向,偷裝GPS衛星定位追蹤器在老公車上,老婆因而被老公提告,所根據的法條通常是以上的「妨礙秘密罪」。

令人匪疑所思的是,明明老公外遇在先,老婆為了保護自己的婚姻,在老公車上裝了GPS去探查對方行蹤,是否有正當理由呢?隨著近年來隱私權意識的抬頭,很多法院認為:夫妻雙方固然相互負責忠貞以保障婚姻純潔之道德上或法律上之義務,以維持夫妻幸福圓滿之生活,但不表示有接受他方全盤監控自己日常生活及社交活動之義務。

因此老婆不能以懷疑或有調查配偶外遇之必要,就任意窺視、竊聽老公及其來往的人之非公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隨著科技發展,當夫妻有一方外遇時,另一半要追查他的行蹤,似乎變得更容易了。但在享受高科技的器材帶來的便利時,也應隨時小心謹慎,多涉獵相關法令,或是請教專家。千萬別圖一時的方便快速,而誤觸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