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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新聞

2018-10-03 關於刑事通姦罪內涵


規定在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所以如果是有配偶者(也就是婚姻關係存續中),而與他人通姦者,就會構成通姦罪,而與他人相姦者,也同樣構成犯罪。而通姦罪依刑法規定屬於「告訴乃論」(依刑法第245條第1項規定,通姦罪須告訴乃論),但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必須在法定6個月告訴期間內提起告訴才合法。目前法院實務上對於通姦罪的認定是必須有證據證明有發生性行為才構成,所以如果說沒有證據證明2人有發生性行為(比方說捉姦在床),而僅提出2人共處一室或是曖昧言語的證據,刑事上一般難以認定構成通姦罪。另外要注意的是,通姦罪如果有對通姦的配偶表示縱容或是宥恕(就是原諒)的情況,依刑法第245條第2項,對於通姦罪,配偶縱容或宥恕,喪失告訴權而不得再提告訴,且依據院字第2261號解釋,告訴「主觀不可分」中有所謂的「不得告訴不可分」,對於相姦者也不得提出告